牡丹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学习贯彻《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工作推进会

《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以下称《办法》)已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调解工作,8月6日,牡丹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办法》工作推进会。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股室责任人、各执法中队队长和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及区消费者投诉服务中心设置在各所的分中心主任共70余人参会。
会上,该局副局长徐文强调《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调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股室、所、执法中队责任分工及具体工作要求。随后,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围绕《办法》的出台背景,系统解读行政调解的概念范围、行政调解程序和工作保障等内容,并结合业务实际,就如何规范使用山东省行政调解文书进行实操讲解。
下一步,牡丹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办法》贯彻落实,充分调动各相关股室、所、执法中队的积极性,持续提升纠纷化解能力和行政调解水平,为牡丹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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